关键词语:河南 劳动保障 高技能人才 摘要导读:近日,河南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为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走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 |
近日,河南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为推动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走出了具有重要意义的一步。
校企合作是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一项根本措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要求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大力加强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特别提出要“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
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就是要利用学校和企业两种不同的环境和资源优势,采取学校教育与企业生产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对技术工人素质的要求,最快速度提高技工院校学生的岗位适应能力,有效缩短高技能人才培养周期,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使学校培养目标和企业需求紧密对接。校企合作是推动技工院校发展改革的根本制度。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实现产业优化升级和中原崛起,全面提升我省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对高技能人才产生了强劲的需求。省委6号文件要求,到“十一五”期末,河南省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25%以上。技工院校尤其是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作为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适应社会发展需求面临着艰巨的培训任务。
校企合作是一条较大规模、较快速度、较高水平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路子,建立和实行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促进技工院校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今后重点技工学校办学的基本模式。